1月4日,老人河南平顶山,报邻病有网友发布一段监控视频,居家警方竟称楼下的制毒真相邻居因报警称家中制毒,引来大量全副武装的全副警方人员上门排查。在一位老人的武装带领下,警察进入屋内搜查,突查最终一无所获。患精事后才意识到,神疾原来老人报的老人是“假警”。

1月5日,居家警方竟视频发布者王先生(化姓)向记者透露,制毒真相他家住四楼,全副楼下三楼住着一位75岁的武装老人。今日收到警方反馈称“该老人患有精神疾病,有病历证明”,让他一时无言以对。王先生表示,他们与这位老人并无任何矛盾,昨天对方却突然报了假警,导致派出所联合缉毒特警出动,全副武装上门处置。

王先生的爱人当时在家,听见警方敲门后因害怕没敢开门,便拨打了他的电话。王先生随即拨打110报警,接线员确认警力已出警,并告知家中人员可自行开门配合检查。警方进入房屋后对各房间逐一排查,未发现任何异常,随后向家人说明情况:楼下报警称其家中制毒。王先生回忆道:“当时场面非常混乱,我们楼上的孩子放学回家,看到满屋子警察,吓得不敢进家门。整个小区住了几十年,我的个人名誉因此受到严重损害。”事后,报警人及其家属从未上门道歉;更让王先生难以接受的是,他对老人患有精神病一事竟毫不知情,“平时看上去挺正常的一个人。”

记者致电辖区派出所及社区核实,确认该老人确患有精神疾病。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,已通知社区及老人家属加强监管,“必要时应住院治疗”。同时希望被打扰的王先生一家能予以理解。社区人员介绍,昨日他们与派出所共同前往现场,并与老人家属沟通,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,按时服药;同时也向王先生家解释情况,“我们已尽到应尽职责。”

报假警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?

“110”是公安机关向公众作出的庄严承诺,不仅是一条紧急求助通道,更是在危难时刻维系生命的纽带。恶意报警行为将严重挤占本已紧张的公共安全资源,影响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及时获得救援。

对于报假警的行为,在通常情况下需考察报警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。(如果系无心之失,且未引发严重后果,报案者通常无需担责;但若明知故犯、恶意虚假报警,公安机关可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予以拘留并处以罚款。)

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,若有人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或警情,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,将面临五日至十日的拘留,并可并处罚款不超过五百元;情节较轻微者,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不超过五百元。

若因谎报警情导致严重社会危害,已构成刑事犯罪的,应依法追责。

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应履行哪些职责?

并非所有涉及违法行为的精神病患者都能逃避法律的惩处。

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状态正常期间实施犯罪行为的,应承担刑事责任。

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,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,虽应承担刑事责任,但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
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时造成危害后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属实的,不予追究刑事责任,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加强看管并接受治疗;必要时,由政府实施强制医疗。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八条)

若精神疾病患者导致他人受损,其监护人仍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由此可见,精神病并非免除法律责任的“万能挡箭牌”。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管义务,一旦失职,就必须对造成的严重后果负责。